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國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
自成立以來,新華信托經歷了銀信分離、證信分業、增資擴股、引入海外戰略投資者等歷程。
2001年10月,新華信托成為首批5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審批,獲準重新登記,取得信托法人機構許可證的信托公司之一。
2009年1月,英國巴克萊銀行(Barclays Bank PLC)入股新華信托并持有19.50%的股份,新華信托成為國內首批引入海外知名戰略投資者的信托公司。
2012年,經中國銀監會重慶監管局批準,新華信托于2012年12月,將部分未分配利潤轉增為注冊資本,轉增后公司注冊資本為12億元。
2015年,經中國銀監會重慶監管局批準,新華信托于2015年7月,注冊資本增加至42億元。
秉承“珍視所托,專業理財”的經營理念,新華信托始終貫徹“信托為本、面向市場、勇于創新”的經營方針,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在穩健快速的發展中積極探索信托業務發展模式,建立了資產管理業務、綜合投行業務、功能信托業務等三大核心業務架構,樹立了一流的品牌形象,成長為一家真正具有先進經營管理理念、風格穩健、市場聲譽卓著的優秀信托公司。
聯系電話:023-63790279
聯系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創富路3號1幢1層、5層至13層



信托公司與AMC合作化解信托不良資產的模式與信托轉型投資不良資產的探索
金融機構的本質就是經營風險,為風險定價;金融機構主要面對的三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國務院國常會指出,要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方式,盤活基礎設施等存量資產,以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和擴大有效投資、降低政府債務風險。




才某與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糾紛案,該案典型意義在于法院判決認定中信信托未能充分履行適當性義務,應賠償投資者損失。該案詳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