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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小森
來源:金融二叉樹(ID:jinrongerchashu)
小編有話說
今天早上是疫情發生以來,小編第一次坐公交車(單純是因為平時很難等的公交車突然停在了自己面前,幸福來得如此猝不及防,小編毅然決然的拋棄了還需要換乘的地鐵,登上公交車踏上前往幸福、咳、不是,前往上班的道路!),車上的人雖然很少,但是比我想象的要多,看著稀稀疏疏卻井然有序的乘客,小編突然靈光一閃,乘客數量的減少,直接影響到票款收入,那么以公交車收費收益權為基礎資產發行的ABS是不是也會受到影響?
小編認為對于正處在承做期的項目肯定是有影響的,疫情期間,現金流肯定會減小,對于一些稍微小點的城市而言,現金流會更少甚至可能一到兩個月是沒有現金流的。對于已發行存續期的項目,還要綜合考慮產品要素,尤其是現金流覆蓋倍數及次級厚度,還有擔保、差額支付等他增信措施,不過一旦觸及擔保和差額支付,也就是說現金流出現了問題。小編翻了一下公告,目前沒有產品披露出現兌付問題。
隨著疫情的可控和好轉,公交運營也會逐漸恢復成常態,小編仍然覺得像公交費、地鐵票等這樣的收費路橋收益權是很好的資產。下面就請大家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什么是公交收費收益權ABS!
一、公交收費收益權ABS市場概況
1. 公交收費收益權ABS市場情況
截至目前,市場上存續公交收費收益權ABS共23單,總規模159億。其中2020年掛牌的一共有5只,分別是銀川2020-1于4月16日掛牌;達州公交2019-1于1月9日掛牌;北公交2019-1于1月15日掛牌;烏公交2019-1于2月24日掛牌;銅公交2019-1于1月10日掛牌。



根據統計顯示,可查詢到的公交收費收益權ABS共有47單(包含項目停止或是沒有發行成功),以此來看發行成功概率為50%。
發行規模多為10億元下,其中貴公交2017-1發行規模最大為26.5億元;賀公交2019-1發行規模最小,為6000萬。
發行期限多集中在3-7年,主要是基于公交費收入具有未來收益權的特性,期限分布較長。
發行利率多集中在4%-7%,這不僅取決于原始權益人資質也取決于市場利率情況。
從已發行的公交收費收益權ABS可以看出,原始權益人所處地域多為人口密集城市,或者省會城市,這種城市的共同特點就是,人口量大,出行頻率高,交通網絡相對發達,公交費收入相對穩定和可預測。
2. 收費路橋收益權ABS發行情況
公交收費收益權是收費路橋收益權其中一種,除此之外還有汽車客運收費收益權、地鐵票款收費收益權、鐵路客運收費收益權、停車費收費收益權、高速車輛通行費收益權、港口服務費收益權等。收費路橋收益權發行概況如下圖所示:
數據來源:CNABS、Wind
二、公交收費收益權ABS項目關注要點
1. 法律框架
2. 公交收費收益權是否是一種未來應收賬款債權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第4條指出,應收賬款是權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該種應收賬款債權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及其產生的收益。同時列明應收賬款的種類,其中包括公路、橋梁、隧道口、渡口等不動產收費權。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認為公路等收費權為應收賬款的一種,但是小編認為這種收費權是明顯區別于實體企業應收賬款債權、融資租賃債權等,它在專項計劃設立時及基礎資產轉讓時均未現實產生。那么它也可以說是一種未來應收賬款債權,公交收費收益權雖然沒有在《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中列示,但是小編認為它與公路等收費權類似。
3. 原始權益人關注要點
(1)基礎要求
原始權益人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且未發生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2)特定資質要求
公交收費收益權ABS的原始權益人屬于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特定公用事業單位,需要滿足特許經營資質和運營資質,不同省市地區對原始權益人資質要求不同,具體頒布部門及特許期限要參考當地規章制度。
除特許經營外還需要具有運營資質,因為公交費收入依賴于原始權益人的持續經營。
具體資質需要為:《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城市客運許可證》(主要是指公共汽車線路經營權,不同地區規定不同。)
(3)可持續經營能力
公交收費收益權依賴于原始權益人的可持續經營能力,即為原始權益人將基礎資產出售后仍能保持專項計劃存續期間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此時主要考察原始權益人日常經營成本、基礎資產以外的收入及是否存在政府補貼或是外部資金支持。
4. 基礎資產關注要點
(1)現金流穩定,可預測
基礎資產的這兩個特征決定了原始權益人的選擇,最好選擇人口密集,人員出行率高,有發達公交線路的城市,參考此次疫情,最先恢復公交運營的是一些一線城市,當然這是特殊情況。
(2)收費定價合理性
公交票價款的制定需要相關行政部門的核定,主要涉及原始權益人所在地交通運輸局、交通管理局及當地公交車票價定價部門等。
(3)基礎資產可轉讓行
公交收費收益權不存在以下情況:
1)根據合同性質不能轉讓
2)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轉讓
3)行政部門在特許經營協議中約定基于此特許經營權產生的收費權不得轉讓
4)其他約定不得轉讓公交收費收益權。
(4)基礎資產不存在權利限制
《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規定“基礎資產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者其他權利限制,但通過專項計劃相關安排,在原始權益人向專項計劃轉移基礎資產時能夠解除相關擔保負擔和其他權利限制除外。”基于該項規定,一般選擇沒有權利限制的公交收費收益權,如果存在權利限制則要確保轉移基礎資產時限制解除。
可以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權利限制情況。
三、最近一個月收益分配
1、浙江恒風集團有限公司義烏公交客運收費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2、平安-漳州長運公交收費收益權綠色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3、貴州省凱里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公交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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