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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亦輝
來源:雷達 Finance(ID:radarcj)
與“杉杉系”股權轉讓糾紛未決,“中靜系”又覓徽商銀行股權新買家,漩渦之下的徽商銀行出現業績下滑。
徽商銀行股東內斗進入白熱化。
7月3日,杉杉控股發布聲明稱,自2020年6月杉杉方面與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靜新華”)就徽商銀行股權轉讓發生訴訟以來,中靜新華及其董事長高央策劃了一系列針對杉杉系企業的不實舉報與不實報道,企圖影響法院審理、擾亂證券市場。
目前,中靜新華正謀求退出,雙方此前已纏斗良久。
處于股權斗爭漩渦的徽商銀行,也出現了業績下滑。根據財報,2020年徽商銀行凈利潤同比下滑2.54%,為上市來首次;同時該行不良貸款余額、不良貸款率均達到近五年來最高值,資產質量出現較大壓力。
有分析認為,對于尋求回A的徽商銀行,股東內斗和經營風險不斷累計,已成為回歸路上的“絆腳石”。
內斗仍在繼續,“中靜系”尋覓新接盤方
與“杉杉系”的股權轉讓糾紛還在審理中,“中靜系”卻開始另尋新買家。
7月1日,“16 中靜 02”債券主體中靜新華發布公告稱,6月25日,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與東建國際就全部出售公司直接加間接持有的徽商銀行股份事宜達成合作意向,并簽署《關于轉讓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意向書》(下稱《意向書》),《意向書》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6個月。
后續中靜新華將與東建國際進行磋商,推進簽署標的股份轉讓的正式協議。
“中靜系”是指中靜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相關企業團體,包括中靜新華等相關主體。
公開資料顯示,中靜實業組建于2003年,主要從事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2011年,高央將自己創辦的中靜實業97.5%股份捐贈給了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經營權則繼續保留,其中對徽商銀行的投資決定亦由“中靜系”作出。
根據杉杉控股上述聲明,2013年徽商銀行H股上市之后數年間,中靜新華通過債務融資,從二級市場陸續增持徽商銀行,直至成為合計控制約16.26%徽商銀行股權的第一大股東。
根據徽商銀行2020年年度報告,截止去年末,中靜新華及關聯方合計持有徽商銀行12.1%的股權,是該行第一大股東。
加上今年1月份完成的向存款保險基金發行15.59億股內資股定增事項后,徽商銀行的第一大單一股東變更為存保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數為15.59億股,持股11.22%。
不過“中靜系”掌舵人高央之前對媒體表示,按照股權合計計算,徽商銀行定增前,“中靜系”5家機構合計持有該行16.26%的股權,定增后是14.23%,仍是該行第一大股東。
而對于保基金管理公司入股徽商銀行一事,高央認為在非公開發行程序方面存在“違法違規”。據媒體報道,目前其已在香港委托律師采取針對徽商銀行的行動,要求撤銷相關入股決議。
盡管徽商銀行第一大股東之位一時難以判定,但不妨礙“中靜系”執意退出的決心。
這次找來的接盤方東建國際,是一家專業從事直接投資和私募基金投資、葡萄酒買賣業務的港股上市公司。
官網顯示,東建國際第一大股東JZ Investment Fund L.P.,是一間于開曼群島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合伙企業,持有東建國際29.34%的股份。第二大股東為東方證券旗下東證資本,持股20.94%。建設銀行全資擁有的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是其第三大股東,持有東建國際14.06%的股份。
目前公開資料中關于東建國際的信息較少,從公司過往的經營業績來看,未出現過與銀行的交集。據公司年報,截至2020年末,東建國際資產總額僅為9.57億港元,全年營業額為1.27億港元,凈虧損1959.9萬港元。
一些觀察人士認為,“中靜系”雖然找到了東建國際這個意向買主,但與“杉杉系”的股權糾紛爭斗未決,東建國際能否接住這個“燙手的山芋”仍未可知。
爭斗源于徽商銀行股權交易
“中靜系”與“杉杉系”鼓起紛爭,源于雙方對徽商銀行的一場股權交易。
2019年8月20日,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框架協議,以121.5億元總價(按2018年6月30日每股凈資產1.5倍、相當于H股股價的近3倍的價格)受讓中靜新華所持合計14.32%徽商銀行股權。
這其中既包括中靜新華持有的徽商銀行內資股、H股股份,又包括中靜四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靜四海”)51.65%的股權,買方需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款項。
天眼查顯示,中靜四海原來的兩名股東分別是中靜新華和杉杉集團,兩者分別持股51.65%、48.35%。通過此次交易,杉杉控股將實現對中靜四海的100%控股。
框架協議簽訂后,杉杉控股累計向中靜新華支付股權轉讓款38.9億元,但中靜新華僅向杉杉集團交割了中靜四海51.65%股權的標的資產,對應交易對價為18.82億元。
2020年4月底,杉杉控股又向“中靜系”公司支付了10億元,然后又讓指定的一家公司以杉杉集團作為擔保借走了10億元。
到了2020年6月份,上述股權交易矛盾爆發。中靜新華認為,杉杉控股未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款,違背了協議;杉杉控股則認為,中靜新華在辦理徽商銀行內資股過戶過程中,拖延提交轉讓材料,在相關部門審批、辦理過戶過程中設置障礙,導致未能完成過戶,違背了協議。
于是,雙方打起了官司,杉杉控股在上海金融法院起訴中靜新華,中靜新華則在黃山市中院起訴杉杉控股、杉杉集團、中靜四海,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隨著矛盾升級,中靜新華還不斷向監管機構舉報杉杉系公司,稱杉杉股份以LCD偏光片生產線搬遷落地為由一女二嫁;杉杉股份經營存在重大風險等。
對此,杉杉控股在聲明中澄清,表示不存在任何違法、違規及違約行為。
除此之外,據多家媒體報道,“中靜系”與徽商銀行管理層也一直存有分歧。
原因在于,隨著“中靜系”公司持續對徽商銀行增持,并于2015年下半年晉升為第一大股東,其所持的股票不再被視為公眾持股,這讓徽商銀行H股公眾持股比例降至上市規定最低要求25%的水平。
徽商銀行董事會提出,建議主要股東減持其所持的徽商銀行股分,但“中靜系”拒絕通過減持來使徽商銀行公眾持股比例回升,矛盾由此產生。
據時代周報,從2016年開始,“中靜系”和徽商銀行管理層在涉及發行優先股、分紅分配方案、利潤分配方案、人事任命等幾乎所有公司運營重大議題上相互“交火”。
2017年底,時任徽商銀行掌門人李宏鳴辭職,該行管理層也大換血。此后,雙方仍舊為利潤分配方案發生分歧。分歧的原因,按杉杉控股的說法,是中靜新華購入徽商銀行股權的資金大多來自融資,而徽商銀行股權分紅并不足以支付高額的融資利息。
因此,中靜新華為要求徽商銀行足額分紅,并利用大股東地位在徽商銀行公司治理中處處設阻。
為了徹底解決資金問題,高央才邀請杉杉控股出手“接盤”徽商銀行股權,不料轉讓未成,兩方還因此對簿公堂。
徽商銀行業績承壓,回A或延期
根據天眼查信息,徽商銀行是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安徽省合肥市。主要經營范圍包括在中國吸收公司和零售客戶存款,利用吸收的存款發放貸款,以及從事資金業務,包括貨幣市場業務,投資和交易業務及代客交易等。
2013年11月12日,徽商銀行在港交所掛牌上市。上市后,徽商行業績穩步增長,年均利潤增速在10%以上的水平;但到了2020年,該行卻出現凈利潤負增長。
年報顯示,2020年,徽商銀行營業收入為322.90億元,同比增長3.63%;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為95.70億元,同比下滑2.54%。
同時,徽商銀行資產質量資產質量出現滑坡,不良貸款余額及不良貸款率均達到近五年來最高值。2020年年報顯示,徽商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13.58億元,增幅為135.89%;不良貸款率較上年末上升0.94個百分點至1.98%,創五年來新高;撥備覆蓋率為181.90%,較上年末下降121.96%。
隨著風險資產增加,2020年該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121.97億元,同比增加2.77億元,增幅2.32%;貸款減值準備為206.52億元,而2019年僅為145.21億元。
與此同時,徽商銀行還公布了其承接收購的原包商銀行相關資產經營情況。
2020年4月,徽商銀行斥資177.35億元收購了原包商銀行北京、深圳、成都、寧波4家異地分行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財報數據顯示,新承接包商銀行四家分行不良率水平較高,截至2020年末,四家分行的不良率為8.51%。
由徽商銀行參股的蒙商銀行,截至2020年末總資產為1990.43億元,總負債為1785.86億元;營業收入為5.74億元,凈利潤為虧損34.94億元。
徽商銀行稱,蒙商銀行現任董事會成員中有1名董事由集團派駐,從而能夠對該公司施加重大影響,故將其作為聯營企業核算。
此外,徽商銀行曾在2015年計劃實現“A+H”股上市,但此后兩次終止審查A股發行,至今未有實質進展。
今年5月份的股東大會資料中,徽商銀行表示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的股權糾紛處理結果,可能導致合并口徑持股5%以上主要股東變動,對該行A股發行審批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3月26日,徽商銀行發布《建議延長A股發行方案及授權議案的有效期》的公告,將A股發行方案和授權議案的有效期屆滿后次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期限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
有分析認為,徽商銀行回A之路一波三折,反映出該行股權結構、內部治理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從近年來的經營業績看,其經營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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