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債券民工在路上
來源:債券民工(ID:zhaiquanmg)
2021年4月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告,對浙商銀行啟動自律調查,主要原因是浙商銀行“對于發行人注冊發行文件涉嫌虛假記載等嚴重違規事項”。值得關注的是,這次自律調查的起因是在“對相關發行人進行自律調查時”發現的,也就是線索可能直接來源于發行人。
2020年以來,交易商協會加大了對中介機構的檢查和處分力度。2020年交易商協會已經對興業銀行、中信證券、北京銀行、光大銀行、渤海銀行和寧波銀行等主承銷商進行了自律處分,累計處分了57家(人)次,涉及多家發行人、主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基金公司等機構。2021年1月15日又對中原銀行、光大銀行和興業銀行等主承銷商進行了處分。
監管機構作為信用債券市場的秩序守護者,在信用債券市場波動加大的情況下,也必然會加強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只有強監管措施的存在,才能在信用債券市場中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維護信用債券市場的秩序。當然,監管機構的處罰都是事后的監管措施,并不能從根本上避免各種違規行為。整個信用債券市場秩序的維護還是需要參與各方的珍惜和愛護。監管機構對于項目核查的范圍、深度、廣度都是相當強的,問題項目很難逃過監管機構的核查。所以在未來債券項目盡調過程中,債券承銷商真的是需要嚴格按照監管規則和公司內部規定,對項目進行全面的核查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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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交易商協會啟動對浙商銀行啟動自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