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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大媒體刊登了威馬汽車預重整的信息,其中有幾點值得關注。
一是,該預重整是由債務人提起,而非由適格債權人提起;
二是,預重整理由有自說自話之嫌;
三是,說“法”的特征不明顯,更多的是對“理”的表述。
事實上,早在今年9月,威馬汽車的全資子公司湖北星暉新能源智能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星暉”)已經被當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據全國重整信息網上公告的信息顯示,2023年9月21日,湖北星暉經債權人申請由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進入司法重整。2023年9月22日,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和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共同擔任湖北星暉的管理人。
湖北星暉的黃岡工廠于2018年1月開工建設,于2020年1月18日竣工并實現首臺樣車下線,具備年產15萬輛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自投產至今,其生產的主要車型為W6、EX6,累計交付車輛約1.5萬臺。然而,“威馬”很快“高開低走”,從募資百億到“門可羅雀”,個中緣由只能見仁見智。
此次威馬預重整和星暉重整的管轄法院分別在上海和黃岡兩地,能否“聯動”要看雙方的格局。一方面,威馬和星暉之間的母子關系,有天然的互動基礎;但另一方面,雙方分別進入重整,主要利益方之間能否形成“最大公約數”共識,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無論如何,威馬陷入困境給“造車新勢力”的可持續成長性造成了一定的陰影,所謂“如果在廚房里發現一只蟑螂,很快會出現一窩蟑螂”就是這個道理。重整不是結果、更不是目的,我們期待奇跡出現,更希望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能夠健康持續成長。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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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威馬與星暉,是分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