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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平lawyer
《聯合國消費者保護準則》在總則部分要求會員國應制定、加強并維持強有力的消費者保護政策。消費者保護政策包括會員國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消費者福利制定的法律、條例、規則、框架、程序、決定、機制、方案,以及私營部門標準和建議。
1993年,我國制定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消費者權益進行立法保護。近年來,隨著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不斷增加。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系首部關于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專門規定。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出臺,該辦法對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管控機制,確保在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設計開發、營銷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個業務環節有效落實消保工作規定和要求,即事前審查、事中管控、事后監督。
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概述
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三、金融消費者八項權利詳解
四、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處罰通報情況
五、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機制的建立
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
八、我們的服務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王平律師團隊結合團隊成員以往從業經驗,從金融消費者相關權益及建立審查機制進行深入研究,以供金融業務參與方在合規實踐中參考。
報告部分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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