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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債券民工在路上
來源:債券民工(ID:zhaiquanmg)
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2021年7月9日披露的信息,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公國際”)被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評級模型定性指標調整依據不充分、缺乏調整標準等,要求于6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這是大公國際2021年第二次收到評級監管機構的處罰了。此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2021年6月的公告,大公國際被罰款1460.5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評級業務、違反獨立性要求和違反評級作業的一致性原則等。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的在此次觸發中,被處罰人還包括大公國際的評級總監和董事會秘書。
2020年以來,評級行業進入了嚴監管時代,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前所未有,多家評級機構被處罰:
1、2020年12月14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因東方金誠存在多項違規事實,責令東方金誠整改,期限為3個月。
2、因永煤事件,交易商協會于11月9日對中誠信國際啟動自律調查,于2020年12月29日對中誠信國際予以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3個月。
3、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于2021年1月11日對東方金誠給予警告并罰款594.5萬元,主要原因是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違反獨立性要求和違反評級作業的一致性原則。
一系列的監管措施和監管政策表明,信用評級行業未來會迎來強監管時代,對于信用評級機構提出了更高的合規性要求。信用評級機構作為信用債券市場的重要參與中介機構,對于維護信用債券市場健康快速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提高評級質量、提升信用等級區分度、加強評級預警作用的前提下,信用評級行業一定能夠實現健康快速發展,更好地發揮評級機構作為信用債券市場“看門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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