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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荃荃
來源:中證鵬元評級(ID:cspengyuan)
主要內容
隨著轉型步伐不斷加快,城投公司產生了越來越多的股權投資需求,比如參股投資、收購股權、子公司增資、項目資本金出資及各類基金出資等。本文將圍繞著城投公司股權投資著重回答以下幾個問題:城投公司為什么要開展股權投資?城投公司可以發行哪些債券用于股權投資?城投公司股權投資債券的發行情況如何?城投公司該如何選擇適宜的股權投資債券品種?
(1)城投公司開展股權投資,主要是出于幾個目的:一是,拓展業務領域,增厚公司盈利;二是,落實國家重大戰略,推動重大項目建設;三是,發揮幫扶作用,履行社會責任。
(2)城投公司可以選擇多個債券品種募集資金用于股權投資:一是基金債,截至目前城投所發行的存量基金債規模為255.21億元,共涉及17個主體;二是雙創孵化專項債,截至目前尚未有城投公司發行此類債券用于股權投資;三是權益出資型票據,截至目前城投所發行的存量債規模為190.5億元,共涉及18個主體;四是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截至目前城投所發行的存量債規模為221.1億元,共涉及16個主體;五是雙創公司債券,截至目前城投所發行的存量債規模為102.35億元,共涉及12個主體;六是紓困專項公司債券,截至目前城投所發行的存量債規模為397.9億元,共涉及17個主體。
(3)從募集資金用途可用于股權投資的比例、使用靈活性安排、發行經驗等角度綜合考慮,城投公司若要發債用于股權投資,應優先選擇基金債、權益出資型票據,其次是紓困專項公司債、雙創公司債券,之后是雙創孵化專項債,最后才是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不過,如果城投公司主要希望通過發行創新債券品種以達到簡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的目的,同時擬將大部分募集資金用于償債、補流或項目建設等常規用途而非用于股權投資,則應優先選擇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
近年來,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化、預算管理的強化、國企改革的深入實施和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攻堅戰的大力推進,城投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更為復雜,融資政策也趨于收緊。受此影響,城投公司在職能定位、發展戰略、業務實踐路徑和方式等各個方面逐步演變,甚至有不少城投公司已經開始偏離以往聚焦土地、基建、市政工程、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等傳統業務的發展軌道,而是將業務觸角更為廣泛地伸向各種新領域,轉型步伐不斷加快。在這一過程中,城投公司產生了越來越多的股權投資需求,比如參股投資、股權收購、子公司增資、項目資本金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出資等,而順利實施股權投資計劃離不開大規模、低成本資金的支持。為此,近年來債市監管部門陸續推出了多個債券品種,以支持城投公司開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戰略的股權投資。本文將圍繞著城投公司股權投資著重回答以下幾個問題:城投公司為什么要開展股權投資?城投公司可以發行哪些債券用于股權投資?城投公司股權投資債券的發行情況如何?城投公司該如何選擇適宜的股權投資債券品種?
一、城投公司為什么要開展股權投資?
根據筆者對相關案例的調研分析,本文認為城投公司開展股權投資,主要是出于幾個目的:
(1)拓展業務領域,增厚公司盈利
隨著監管環境的持續趨緊和傳統基建業務的逐漸飽和,城投公司的生存發展面臨越來越多的約束和挑戰,經營虧損、債務高企的情況十分普遍。這種背景下,城投公司出于拓展業務領域、增厚公司盈利的目的,會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去參與到更多的行業,以實現多元化業務戰略并創造新的盈利增長點。以重慶兩江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例,2020年其獲得11.37億元投資收益,較上年大增70.5%,主要系由對聯營企業渝資光電的投資收益和處置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產生的收益所致,且投資收益在營業利潤中的占比高達35.2%,對公司盈利形成重要補充。
(2)落實國家重大戰略,推動重大項目建設
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主力軍,城投公司(也可能是其負責基建業務的子公司或項目公司)往往會參與區域內重大項目的承建,比如路橋、機場、港口、水利等。實踐中,有不少城投公司是通過參股投資、向子公司/項目公司增資等方式來參與項目承建的。以江門市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例,其于2021年8月發行了一期4億元的權益出資型票據,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向子公司江門市銀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資,并最終用于銀洲湖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而該項目是廣東省2021年重點建設項目,也是江門市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先行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符合國家重大發展戰略。
(3)發揮幫扶作用,履行社會責任
城投公司雖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地方國企,但與一般國企一樣,都要主動或在地方政府的指導之下去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發揮對區域內其他企業的幫扶作用,促進當地優勢產業的培植壯大和整體經濟實力的持續提升。事實上,有很多城投公司通過直接股權投資、出資成立產業基金等方式來支持發展前景好但缺乏有效融資路徑或出現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以建安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例,其于2018年1月設立全資子公司安徽安誠資本有限公司(簡稱“安誠資本”,之后安誠資本于2018年3月成立安誠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基金,截至2020年末基金注冊規模已達到50億元,定位為母基金,主要通過投資子基金、股權直投等方式投向“中醫藥制藥企業+中藥基地布局”、“醫藥零售”、“醫療服務”等領域,以更為充分地利用亳州中醫藥產業優勢,加快將亳州打造成為“世界中醫藥之都”。
二、城投公司可發行哪些債券用于股權投資?
綜合監管部門發文、債券發行情況等可知,目前城投公司可以選擇多個債券品種募集資金用于股權投資,本節將逐一介紹各債券品種的特點及發行情況。
(1)基金債:從債券類型上來看,基金債屬于發改委主管的企業債,但它并不是一個專設的債券品種,發改委并未就基金債推出過專門的發行指引。在界定一只企業債是否為基金債時,主要依據是其募集資金用途是否投向基金,包括發起設立基金、出資認購基金份額或股權、擴大基金資本規模等。此外,其發行主體未必是基金管理人,除政府外的任何主體均可發行基金債,比如一家城投公司雖然沒有基金管理人資格,但其仍可為對產業基金出資而發債募資。
截至11月30日,存量基金債共計60只,規模746.92億元,其中城投公司發行的數量共計24只,規模255.21億元,共涉及17家發行主體。在上述17家城投公司中,AAA級、AA+級、AA級的數量分別為9家、6家、2家,對應的存量基金債規模分別為166.01億元、74.2億元、15億元,集中在高信用級別的特征十分顯著。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較多地集中在對產業基金等出資、增資或繳納公司已成立基金的出資額,其中有19只債券的募集資金100%投向產業基金或直接用于股權投資(比如浙江省湖州市某縣級城投公司所發的8億元基金債——“21環太湖債”,詳見表1),剩余4只債券中則有部分資金用于補充營運資金或者投向建設項目。
(2)雙創孵化專項債:從債券類型上來看,雙創孵化專項債是發改委企業債的一個創新品種,推出時間在2015年11月。根據發行指引,雙創孵化專項債的發行主體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提供“雙創孵化”服務的產業類企業或園區經營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子公司),募集資金投向涉及雙創孵化服務的新建基礎設施、擴容改造、系統提升、建立分園等項目;第二類是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雙創孵化投資基金及其股東或有限合伙人(城投公司可作為有限合伙人),募集資金專項用于投資雙創孵化項目或擴大雙創孵化投資基金資本規模。此外,發行指引還對募集資金用途有一些特殊規定,比如允許發債企業在償債保障措施較為完善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50%的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營運資金;再比如,運營情況較好的園區經營公司可在償債保障措施完善的條件下,將募集資金用于優化公司債務結構,不過指引未明確具體的使用比例上限(預計在50%-100%之間均可)。
目前,存量雙創孵化專項債的募集資金均由城投公司發行,基本都投向了雙創孵化園或孵化基地等項目的建設,截至11月30日此類債券數量共計40只,規模252.8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城投公司尚未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發行過雙創孵化專項債,用于投資雙創類項目或擴大雙創孵化投資基金規模,不過這也提示了新的發債思路和一定的發債機會。
(3)權益出資型票據: 從債券類型上來看,權益出資型票據屬于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主管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系由并購票據升級而來。2020年12月,協會在之前公布的《并購票據信息披露表》的基礎上進行整合升級,修訂形成《權益出資型票據信息披露表》,明確權益出資型票據的募集資金可用于股權投資和基金出資。具體來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其募集資金用于權益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發行人擬出資總額的60%,若要將該比例提升至60%以上乃至100%則必須就本次權益投資符合國家重大戰略提供專項證明;此外,若募集資金最終用于項目資本金,則不得超過發行人擬出資本金總額的50%。從發行期限上來看,權益出資型票據理論上應偏中長期,原因在于其用于權益出資,而權益出資通常沒有期限限制,或者說期限是很長期的。
截至11月30日,存量權益出資型票據共計34只,規模336.5億元,其中城投公司發行的數量共計21只,規模190.5億元,共涉及18家發行主體。在上述18家城投公司中,AAA級、AA+級、AA級的數量分別為8家、9家、1家,對應的權益出資型票據存量規模分別為130億元、56.5億元、4億元,集中在高信用級別的特征尤為顯著。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較多地集中在對子公司增資(并用作項目資本金)、償還并購貸款等,其中有3只債券(為中票)的募集資金100%投向權益類出資(詳見表2),有12只債券(為中票)中則有部分資金用于償還有息債務,剩余6只債券(為PPN)則未披露募集資金用途。從發行期限來看,考慮含權因素的話,最長期限是不確定期限,也即長期存續,但這種情況僅有兩例;不考慮含權因素的話,最長期限為5年,超八成均為3年期,低于理論預期水平,顯示投資者對更長期限權益出資票據的接受度不高。作為創新品種,其募集資金用于權益類投資,而權益類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這與債券投資者低風險偏好的特點相悖,這是5年以上甚至長期存續型權益出資票據較難發出來的根源所在。
(4)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從債券類型上來看,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屬于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主管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根據協會2019年9月修訂后的《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表》,其發行主體應為注冊或主要經營地在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國家高新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雙創資源集聚區域內的園區經營企業,募集資金則通過投債聯動的模式用于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具體來看,募集資金可用于償還銀行貸款、補充企業營運資金、園區項目建設等常規用途,同時要求不超過30%的資金需以股權投資或委托貸款的形式投入園區內的創新型企業。其中,募集資金用于股權投資的部分,只限于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可用于上市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包括定增),且單筆股權投資金額不超過對該企業總投資的60%,且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對擬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與發行人之間的關聯關系、募集資金匡算依據、擬投資金額、持股比例、投資方式、退出方式、風險控制等進行披露,暫無具體投資企業名單的則需披露擬投資企業遴選標準和遴選范圍。
截至11月30日,存量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共計26只,規模287.1億元,其中城投公司發行的數量共計22只,規模221.1億元,共涉及16家發行主體。在上述16家城投公司中,AAA級、AA+級、AA級的數量分別為6家、6家、4家,對應的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存量規模分別為120.6億元、80億元、20.50億元,呈現出向高信用級別集中的特征。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大部分資金均投向常規用途(如償還有息債務、雙創基地項目建設等),僅有較小部分用于向創新型企業開展股權投資,這主要是受到了股權投資占比30%上限的約束,不過實際上也有一些城投公司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時突破了該限制(詳見表3)。另外,有不少債券在命名時未體現“雙創”,但從募集說明書的信息披露及資金投向來看,其確實屬于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比如“19德陽經開MTN001”,其發行規模為3.5億元,其中3.15億元用于償還發行人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銀行借款、租賃融資、PPN利息,0.35億元用于向入駐德陽經開區的雙創企業(四川德陽金士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用于股權投資的占比為10%,低于30%的監管上限。
(5)雙創公司債券:從債券類型上來看,雙創公司債券屬于證監會主管的公司債。根據證監會2017年推出的《關于開展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的指導意見》,其發行主體包括兩類,第一類是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公司,其判斷依據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發展規劃、《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的通知》及相關政策文件、國家及地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等,募集資金不作特殊限制,可用于研發中心/創新園/等項目建設、償還有息負債、補充流動資金等;第二類是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公司,如公司制創投基金、創投基金管理機構等,募集資金應專項用于向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雙創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投資方式可以是直接投資,也可以是投資或設立基金。今年7月,上交所發布《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特定品種公司債券(2021年修訂)》(簡稱“《指引(2021)》”),擴大了雙創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范圍,除以上兩類企業外,主體信用評級或債項評級達到AA+或以上的產業類企業、園區經營公司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亦可發行雙創公司債券以支持雙創企業發展。不過,除了第一類企業——也即創新創業公司外,其他兩類企業發行雙創公司債的募集資金用于支持雙創企業發展的金額應不低于募集資金總額的70%,具體用途包括:通過直接投資或基金投資等方式,對雙創公司進行股權投資;用于為雙創公司提供服務的園區經營或基建項目等;還可用于對發行前3個月內的創投項目投資進行置換。
截至11月30日,存量雙創公司債券共計66只,規模377.62億元,其中城投公司發行的數量共計13只,規模102.35億元,共涉及12家發行主體。在上述12家城投公司中,AAA級、AA+級、AA級的數量分別為6家、4家、2家,對應的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存量規模分別為73億元、22.35億元、7億元(私募),呈現出向高信用級別集中的特征。需要提示的是,目前存量雙創公司債中城投公司的發行占比偏小,這與最初發行指引中對發行主體的設定有關,今年7月經修訂后發行主體擴容,由城投公司作為發行主體的雙創公司債規模有望增大。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城投公司所發雙創公司債的資金主要通過直接投資或設立基金等方式,專項投資于雙創公司股權,少部分(不超過30%)用于補充營運資金、償還有息債務(見表4)。
(6)紓困專項公司債券:從債券類型上來看,紓困專項公司債券屬于證監會主管的公司債。根據滬深交易所相關監管問答、答記者問等公開表態,其發行主體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開展投資或資產管理業務的其他企業等,有關規定明確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則被排除在外,不過實踐中仍有不少涉足投資\資產管理業務的城投公司成功發行了紓困專項公司債,后面我們會介紹相關案例。另外,發行主體還應滿足以下條件:(1)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主體評級為AA+以上;(2)應是所屬地方政府設立紓困計劃的參與方,且以適當方式獲得所屬政府相關部門或機構的認可,認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所屬政府部門或機構對本次紓困專項公司債券發行出具批復文件、相關會議紀要或其他認可方式等。募集資金用途方面,要求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融資、緩解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流動性壓力;若用于投資紓困基金,則相關紓困基金原則上應當由政府或其指定的國有資本運營主體出資,不得向社會資本方募集;另外,募集資金運用不得違反資管新規、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相關規定。今年7月,上交所發布的《指引2021》將產業鏈核心企業新增為紓困專項公司債發行主體,募集資金可通過投資紓困基金、購買企業資產、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支付預付款、清償應付款項或發放委托貸款等形式用于紓困用途;同時,《指引2021》明確紓困專項公司專項債的募集資金用于紓困用途的比例不低于總額的70%。
截至11月30日,存量紓困專項公司債券共計66只,規模780.5億元,其中城投公司發行的數量共計31只,規模397.9億元,共涉及17家發行主體。在上述17家城投公司中,AAA級、AA+級的數量分別為6家、11家,對應的紓困專項公司債存量規模分別為217億元、180.9億元,AAA級主體的單只債券規模遠大于AA+主體。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城投公司所發紓困專項公司債的資金主要通過設立紓困基金、置換前期已投入的紓困基金出資、購買股權/債權(如應收賬款)等方式,主要用于支持轄區內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融資,以緩解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流動性壓力,少部分(不超過30%)用于補充營運資金、償還有息債務。以“19義紓01”為例,其發行主體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承擔著義烏市棚改、基建等重要任務,在項目來源及回款、專項資金投入等方面獲得較多政府支持,此次發行紓困專項公司債所募集的資金不低于 70%部分用于置換前期已投入的紓困資金,剩余部分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從紓困標的的情況來看,發行人子公司義烏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期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了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即“華鼎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8744萬股,支付轉讓價款總計61208萬元,同時該子公司還通過出資杭州越駿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5500萬元,參與認購華鼎股份4070.80萬股,均符合義烏市政府相關紓困會議要求。
三、城投公司該如何選擇適宜的股權投資債券品種?
綜上可知,城投公司發債用于股權投資,可以選擇發行包括基金債、雙創孵化專項債、權益出資型票據、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雙創公司債券、紓困專項公司債券在內的多個品種,但從募集資金用途可用于股權投資的比例、使用靈活性安排、發行經驗等角度綜合考慮,城投公司若要發債用于股權投資,應優先選擇基金債、權益出資型票據,其次是紓困專項公司債、雙創公司債券,之后是雙創孵化專項債,最后才是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見表5)。具體來看,除了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其他5類債券的募集資金均可100%用于股權投資;從資金使用靈活性的角度來看,雙創公司債/紓困公司債<雙創孵化專項債<權益出資型票據<雙創債務融資工具<基金債;從發行經驗豐富程度看,除了尚未有城投公司發行雙創孵化專項債用于股權投資外,其他5類債券均有10個以上的主體有過發行經驗,其中權益出資型票據、基金債、紓困專項公司債所涉主體最多。鑒于此,本文建議:城投公司發行股權投資債券時,應優先選擇基金債、權益出資型票據;如果城投公司所進行的股權投資活動帶有明顯的正外部性,比如支持創新創業、紓困上市公司等,則應優先選擇雙創公司債(要求主體或債項評級達到AA+級以上)、紓困專項公司債(要求主體評級達到AA+級以上);此外,如果城投公司主要希望通過發行創新債券品種以達到簡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的目的,同時擬將大部分募集資金用于償債、補流或項目建設等常規用途而非用于股權投資,則應優先選擇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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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城投公司如何發債募資用于開展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