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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彬
來源:負險不彬(ID:fuxianbubin)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的非利息收入的業務,主要包括收取服務費和代客買賣差價的理財業務,咨詢服務,基金和債券的代理買賣,代客買賣資金產品,代理收費,托管,支付結算等業務。
一、中間業務的在銀行業務中的地位
(一)中間業務的特點
中間業務相比傳統業務,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不運用或不直接運用銀行的自有資金;二是不承擔或不直接承擔市場風險;三是以接受客戶委托為前提,為客戶辦理業務;四是以收取服務費(手續費、管理費等),準去價差的方式獲取收益;五是種類多,范圍廣,所占比重日益上升。
(二)中間業務的發展空間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的逐步推進,銀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商業銀行僅靠獲得傳統的存貸利差收入很難保持長期競爭力,需要大力發展中間業務。
二、中間業務種類
(一)交易業務
交易業務是指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風險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類金融工具進行的資金交易活動,主要包括外匯交易業務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
1、外匯交易業務
外匯交易既包括各國外國貨幣之間的交易,也包括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買賣。外匯交易既可以滿足企業貿易往來的結匯,售匯需求,也可供市場參與者進行投資或投機的交易活動。根據外匯交易的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即期外匯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為現匯交易或外匯現貨交易,是指在第二個營業日或成交當日辦理實際貨幣交割的外匯交易。外匯標價方面,按照匯率是以本國貨幣還是以外國貨幣作為折算標準,匯率的標價方式區分為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兩種。其中,直接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的外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應付多少單位的本國貨幣。間接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應收若干單位的外國貨幣。
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其中,買入價是報價銀行買入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賣出價是報價銀行賣出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中間價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際外匯市場行情每日公布,各銀行據此標出各自當日的買入價和賣出價。
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即期外匯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可以對沖匯率在未來上升或下降的風險,因而可以用來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
2、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征的結構化金融工具。
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賣約定數量的資產,包括利率遠期合約和遠期外匯合約。
期貨。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未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期貨按照交易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不同,可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標的物是某種商品的,如銅或原油,屬于商品期貨。標的物是某種金融產品或金融指標的,如外匯、債券、利率和股票指數等屬于金融期貨。
互換。是指交易雙方基于自己的比較利益,對各自的現金流量進行交換。一般分為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其中利率互換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根據約定數量的同種貨幣的名義本金交換利息額的金融合約。具體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其中利率互換式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根據約定數量的同種貨幣的名義本金交換利息額的金融合約。最常見的是在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之間轉換,當利率看漲時,可將浮動利率負債類金融工具轉化為固定利率負債類金融工具,將固定利率資產金融工具轉化為浮動利率資產金融工具,在利率看跌時做相反交易;貨幣互換是指在約定期限內交換約定數量兩種貨幣的本金,同時定期交換兩種貨幣利息的交易。貨幣互換交易的本金交易形式,是在協議生效日,雙方按照約定匯率交換人民幣和外幣的本金,在協議到期日,雙方再以相同匯率,相同金額進行一次本金的相反交換。
貨幣交易的利息交換形式,是交換雙方定期向對方支付以換入貨幣計算的利息金額,交易雙方可以按照固定利率計算利息,也可以按照浮動利率計算利息。
期權。期權是期權的買方支付給賣方一筆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可于期權的存續期內或到期日當天,以執行價格與期權賣家進行約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的交易。為取得這一權利,期權買方需要向期權賣方支付一定的期權費,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期權買入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享有按照一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購入某種基礎資產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買進的義務。投資者一般在預計價格上升時購入看漲期權,而賣出者預計價格會下跌。看跌期權是期權買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享有向期權賣方按照一定的價格出售基礎資產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賣出的義務,投資者一般是在預計價格下跌時才購入看跌期權,而賣出者則預期價格會上升。按照行使權利的時限,可以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其中,歐式期權其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方能行使權利,而美式期權可以在買入后到期權到期日之間的時間行使權利。
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分類,一是金融機構為規避自有資產、負債的風險或為獲利進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金融機構從事此類交易被視為金融衍生品的最終用戶;二是金融機構向客戶(包括金融機構)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服務,金融機構從事此類業務時被視為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商,其中,能夠對其他交易商和客戶提供金融衍生品報價和交易服務的交易商被視為金融衍生品的做市商。
(二)清算業務
銀行清算業務是指銀行間通過賬戶或有關貨幣當地清算系統,在辦理結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訖雙邊或多邊債權債務的過程和方法。按地域劃分,可以分為國內聯行清算和國際清算。常見的清算模式主要有實時全額清算,凈額批量清算,大額資金轉賬系統和小額定時清算四種模式。
1、國內聯行清算
國內聯合清算根據交易行是否屬于同一銀行可以分為系統內聯行清算和跨系統聯行往來。當資金結算業務發生在同一個銀行系統,即同屬于一個總行的各個分支機構間的資金賬務往來,成為聯行往來。系統內聯行清算分為全國聯行往來,分行轄內往來和支行轄內往來。跨系統聯行往來是指結算業務發生在兩家不同的銀行間的清算業務。跨系統往來的資金清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辦理。
2、國際清算
國際清算業務是國際銀行間辦理結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訖雙邊及多邊債權債務的過程和方法。國際清算業務是商業銀行一項綜合性,服務性、國際性的基礎業務,隨著國際支付業務的日益發展它對國際銀行業務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國際清算的類型主要包括內部轉賬型和交換型兩種。
(三)支付結算業務
支付結算業務是指銀行為單位客戶和個人客戶采用票據、匯款、托收、信用證、信用卡等結算方式進行的貨幣支付及資金清算提供的服務。支付結算業務是銀行重要的中間業務,主要收入為手續費收入。傳統的結算方式主要包括三票一匯,即匯票、本票、支票和匯款。在銀行為國際貿易提供的支付結算和代用貿易融資功能的支付結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匯款、信用證和托收。從信用證和托收中又派生出帶有融資功能的服務,如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托收融資,出口票據貼現,進口押匯(即documentary bills,又稱買單結匯,異地貿易中一種結算方式。是指議付行在審單無誤情況下,按信用證條款買入受益人的匯票和單據,從票面金額中扣除從議付日到估計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將余款按議付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拔給外貿公司。議付行向受益人墊付資金買入跟單匯票后,即成為匯票持有人,可憑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銀行做出口押匯,是為了對外貿公司供資金融通,有利于外貿公司的資金周轉。),提貨擔保。近年來,又出現網上支付,電子匯兌等方式。
1、匯票
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分為銀行匯票(出票銀行簽發)和商業匯票(一般企業簽發,又分為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即由銀行作為付款人承兌)
2、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用于單位和個人在同一區域支付款項。其中,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兩個月。實踐中,沒有銀行支票賬戶的客戶一般采用銀行本票,如攜帶大量現金風險很大,可以請銀行開出本票,用來大眾物品采購或者用來過戶,將款項從一個虎頭轉到另外一個戶頭,而不用提出現金再存入。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出票人支票賬戶所在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可用于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可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等。
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用來支取現金,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支票賬戶所在銀行可以當場兌現支票,提取現金。轉賬支票,是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只能轉賬,不能用于支付現金。
轉賬是指收票銀行向支票賬戶所在的銀行要求兌付后,將款項轉入收款人賬戶,收款人只能在支票轉入自己賬戶后才能使用。
4、匯款
匯款業務是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通過銀行間的資金劃撥,清算,通匯網絡,將款項匯往收款方的一種結算方式。主要有票匯、電匯和信匯三種方式。其中,電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要求,采用加押電傳或SWIFT(環球銀行間金融電訊網絡)形式,只是匯入行付款給指定收款人。特點: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費用高,多用于亟需用款和大額匯款。票匯業務是應匯款人申請,由匯出行開立以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為付款行的匯票,交由匯款人自行寄送或親自攜帶出國,憑票取款。信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委托書通過郵局或快遞公司傳遞給匯入行,授權匯入行付款給收款人。
5、信用證
信用證是銀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即收款人)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在指定地點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是一種有條件的銀行支付承諾。
6、托收
托收是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賬戶所在銀行(托收行)提交憑以收取款項的金融票據或商業單據,要求托收行通過其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托收屬于商業信用,托收銀行對款項是否能夠收到不承擔責任。根據所附單據的不同,托收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其中,光票托收僅附金融單據,不附帶發票,運輸單據等,故稱為光票;跟單托收則附有金融單據和發票等商業單據。托收根據收款單據,交單方式,服務客戶類型等的不同,可以分為許多種類:
(四)銀行卡業務
銀行卡是銀行發行的具有支付結算,匯兌轉賬,儲蓄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可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種類。
1、信用卡業務
信用卡是指由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其客戶提供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持卡人可依據發卡機構的消費信貸額度,憑卡在特約商戶直接消費或在其制定的機構,地點存取款及轉賬,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發卡機構償還消費貸款本息。按是否交足備用金,可分為準貸記卡(持卡人須先按發卡銀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信用卡)和貸記卡(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信用卡)兩類。
(1)信用卡消費信貸的特點
循環信用額度,我國發卡銀行一般給你持卡人25-26天的信用周期;具有無抵押無擔保性質;一般有最低還款要求,我國銀行規定的最低還款額一般是應付金額的10%;通常是短期,小額,無指定用途的信用;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還有存取現金,轉賬,支付結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兌,額度提現,網上購物的功能。
(2)信用卡透支
信用卡透支是持卡人進行信用消費,取現或其他情況,所產生的累計未還款金額。可分為個人卡透支(個人卡是發卡銀行面向有穩定收入的個人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負責信用卡還款責任的是申請者本人。當個人卡持卡人利用個人卡的信用消費功能進行透支消費或取現時,所產生的累計未還款金額就成為個人卡透支。貸記卡持卡人在非現金交易時進行透支,可享受免息還款待遇和最低還款額待遇,免息還款期最長為60天。準貸記卡透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和最低還款額待遇,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單位卡透支(公司卡,即商務卡是向企事業單位、團體、部隊、學校等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其申請人是單位,當公司卡持卡人利用公司卡的信用消費功能進行透支消費時,所產生的累計未還款金額就成為公司卡透支,俗稱單位卡透支)
2、借記卡業務
借記卡是銀行發行的一種要求先存款后消費的銀行卡,借記卡與儲戶的儲蓄存款賬戶相聯結,卡內消費,轉賬、ATM取款等都直接從存款賬戶扣劃,不具備透支功能。按功能不同,可分為轉賬卡(是實時扣賬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功能),專用卡(是具有專門用途,在特定區域使用的借記卡,具備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功能)和儲值卡(儲值卡是發卡銀行根據持卡人的要求將其資金轉至卡內存儲,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五)代理業務
1、代售代付業務
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結算便利,接受客戶委托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事宜的業務。業務種類,主要包括代理各項公用事業收費,代理行政事業收費和財政性收費,代發工資,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
2、代理銀行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是商業銀行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托,對其自主發放的貸款代理結算,并對其賬戶資金進行監管的一種中間業務。主要解決政策性銀行因服務網點設置的限制而無法辦理業務的問題。商業銀行目前主要代理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代理資金結算、代理現金支付,代理專項資金管理和代理貸款項目管理。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是根據政策、法規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由于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托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主要包括代理財政性存款,代理國庫,代理金銀等業務。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是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的業務。主要包括代理結算業務,代理外幣清算業務和代理外幣現鈔業務等。其中,代理結算業務主要包括代理銀行匯票業務和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業務等。代理銀行匯票業務又可以分為代理簽發銀行匯票業務和代理兌付銀行匯票業務兩類,
代理證券資金清算業務是商業銀行利用其電子匯兌系統,營業機構以及人力資源為證券公司總部及其下屬營業部代理證券資金的清算、匯劃等結算業務。主要包括一級清算業務,即各證券公司總部以法人為單位與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二級清算業務是法人證券公司與下屬證券營業部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是指代理機構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代其辦理保險業務的經營活動,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可以受托于個人或法人投保各險種的保險事宜,也可以作為保險公司的代表,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是保險人委托代理銀行辦理保險業務的代理行為。是代理銀行依托自身的結算和網絡優勢,發揮自身的客戶群體資源,為保險公司提供代理保險業務的服務。業務種類上,代理人壽保險業務,代理財產保險業務,代理收取保費及支付保險金業務,代理保險公司資金結算業務。
其他代理業務:一是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二是代銷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代銷業務是指銀行利用其網點柜臺或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銷售渠道代理銷售開放式基金產品的經營活動。商業銀行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代銷費,投資者可以向銀行及時對開放式基金進行認購、申購或贖回。三是代理國債買賣,銀行客戶可以通過銀行營業網點購買,兌付、查詢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除金融機構外,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的個人及企業或事業社團法人,均可在商業銀行柜臺開立國債托管賬戶并進行國債買賣。柜臺交易實行債券和資金的實時交割結算。承辦銀行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收取與債券托管業務相關的服務費用。
(六)托管業務
1、基金托管業務
基金托管業務是由托管資格的銀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客戶的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資產,并辦理有關資金清算、資產評估、會計核算、監督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等業務的經營活動。基金公司向銀行支付基金托管費,一般按照基金托管凈值的一定比例支付。基金托管業務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和其他基金托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包括開放式基金托管業務和封閉式基金托管業務。其他基金托管業務主要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企業年金托管,證券公司所托投資托管,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證券投資托管。
2、代保管業務
代保管業務是銀行利用自身安全設施齊全等有利條件設置保險箱庫,為客戶代理報關各種貴重物品和單證并收取手續費的業務。可分為漏封保管業務和密封保管業務,在辦理保管時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稱、種類、數量和金額等。區別是密封保管業務在客戶將保管物品交給銀行時先加以密封。
(七)擔保業務
我國銀行的擔保業務分為銀行保函業務和備用信用證業務
1、銀行保函業務
銀行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做出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銀行將憑受益人提交的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書面索賠履行擔保支付或賠償責任。
根據擔保銀行承擔風險的不同和管理的需要,可分為融資類保函和非融資類保函兩大類。其中,融資類保函包括借款保函,授信額度保函,有價證券保付保函,融資租賃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其核心特點是為申請人的融資行為及資金債務的償還義務承擔擔保責任。非融資類保函主要包括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關稅保函,即期付款保函,經營租賃保函等。
2、備用信用證業務
備用信用證是開證行應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而開具的一種特殊信用證,以保證在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義務或破產的情況下由開證行向受益人及時支付本利。備用信用證是在法律限制開立保函的情況下出現的保函業務的替代品,其實質也是銀行對借款人的一種擔保行為。相較于其他信用證,備用信用證具有如下特征:在備用信用證業務關系中,開證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只有借款人發生意外才會發生資金的墊付。而在一般信用證業務中,只要受益人所提供的單據和信用證條款一致,不論申請人是否履行其義務,銀行都承擔對受益人的第一付款責任。
備用信用證可分為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和不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附有申請人的財務狀況,出現某種變化時可撤銷或修改條款的信用證。此類備用信用證旨在保護開證行的利益,開證行是根據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開證的,如果沒有申請人的指示,開證行是不會隨意撤銷信用證的。不可撤銷備用信用證,開證行不可以單方面撤銷或修改信用證,對受益人來說,開證行不可撤銷的付款承諾使其有了可靠的收款保證。
(八)承諾業務
承諾業務是商業銀行承諾在未來一定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線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應客戶的申請,銀行對客戶的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如果項目符合銀行信貸投向和貸款條件前提下,銀行承諾在一定的有效期內提供一定額度和期限的貸款,用于指定項目建設和企業經營周轉。貸款承諾業務主要包括項目貸款承諾,開立信貸證明,客戶授信額度,票據發行便利四大類。
項目貸款承諾主要是為客戶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表明銀行統一貸款支持項目建設的文件。
開立信貸證明是應投標人和招標人或項目業務的要求,在項目投標人資格預審階段開出的用意證明投標人在中標后可在承諾行獲得針對該項目的一定額度信貸支持的授信文件。信貸證明根據銀行承諾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有條件的信貸證明和無條件的信貸證明兩類。
客戶授信額度。授信額度是銀行確定的在一定期限內對某客戶提供的短期授信支持的量化控制指標,銀行一般要與客戶簽訂授信協議。授信額度的有效期限都是按照雙方協議規定(通常為一年),主要適用于規定期限內的各類授信業務,主要用于解決客戶短期的流動資金需要。按照授信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貸款額度,開證額度,開立保函額度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額度,承兌匯票貼現額度,進口保理額度,出口保理額度,進口押匯額度,出口押匯額度,這些分項額度可以方便的辦理短期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短期貸款額度和其他分項額度的配合使用,是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全面高效服務的重要措施。授信額度項下發生的具體授信業務時,需按照實際發生業務的不同品種進行具體審查,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授信額度轉化為實際授信業務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所以授信額度可以被視為商業銀行對客戶的一種授信承諾。
票據發行便利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周轉性票據發行融資的承諾。根據事先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一系列協議,借款人可以在一定時期內,以自己的名義周轉性發行短期票據,從而以短期融資的方式取得中長期的融資效果。承諾包銷的銀行依照協議負責承購借款人未能按期售出的全部票據,或承擔提供備用信貸的責任。包銷承諾保障了票據發行人獲得資金的連續性。
(九)理財業務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將客戶關系管理,資金管理和投資組合管理等業務融合在一起,向公司、個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定制化金融產品和服務。與傳統的中間業務相比,理財業務涉及信托、基金、證券、保險等領域,需要綜合運用境內外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融資工具,是一項技術含量高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1、公司理財業務
公司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在傳統的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基礎上,利用技術、信息、服務網絡、資金、信用等方面的優勢,為機構客戶提供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
2、個人理財業務
個人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其中理財顧問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綜合理財服務是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業務的活動。綜合理財服務又分為私人銀行業務(是向富人階層提供的理財業務,不限于為客戶提供投資理財產品,還包括利用信托、保險、基金等一切金融工具為客戶進行個人理財,維護客戶資產在收益、風險和流動性之間的平衡,同時還包括與個人理財相關的一系列法律、財務、稅務、財產繼承等專業顧問服務)和理財計劃(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并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其產品組合中包括儲蓄存款產品和結構性存款產品,按照獲得收益的方式不同,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兩類。
(十)電子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泛指銀行通過電子渠道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具體包括網上銀行(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電話銀行和客戶服務中心(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絡),手機銀行(利用移動電話和無線網絡),自助終端(ATM自動柜員機)。
網上銀行業務是銀行通過互聯網提供的快捷、統一、安全的銀行業務。企業網上銀行是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向企業客戶提供的賬戶管理、網上付款、集團理財、信用證業務,代發工資/代理報銷、網上支付海關稅費等銀行業務。個人網上銀行業務是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向客戶提供賬戶余額查詢,賬戶明細,歷史交易查詢,網上轉賬和繳費、支付等銀行業務。
電話銀行業務是銀行通過電話自助語音及人工服務應答(客戶服務中心)方式為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話銀行的服務功能包括,各類賬戶之間的轉賬、代收代付、各類個人賬戶資料的查詢、個人實盤外匯買賣等銀行服務。
手機銀行業務是銀行利用移動電話技術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具體包括賬戶查詢、轉賬、繳費、支付、外匯買賣等。
自助終端主要是利用銀行卡在自助終端上實現賬戶管理和支付結算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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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商業銀行業務梳理2:銀行中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