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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場監管總局
來源:中國破產法論壇(ID:bjbankruptcylaw)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進一步做好企業注銷清算組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
市監注〔2020〕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進一步落實注銷便利化舉措,暢通企業退出路徑,現就進一步依法做好企業注銷清算組備案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便利企業辦事,全面推行在線自主辦理清算組備案
為更好地保護債權人及社會公眾利益,擴大清算注銷信息知曉范圍,自2020年12月1日起,企業清算組備案原則上由申請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注銷“一網”服務平臺(下稱“公示系統”和“注銷平臺”)在線辦理。申請人線下現場辦理的,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引導、指導申請人在線辦理。申請人在線辦理清算組備案的,登記機關不再發放《備案通知書》。企業需要清算組備案材料辦理相關業務的,可自行打印公示系統清算組備案信息頁面使用。企業可依法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通過公示系統免費發布債權人公告。
二、尊重企業自主權,企業可自主撤銷清算組備案
對于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以及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的企業,如已辦理了清算組備案但尚未辦理注銷登記的,企業可自主撤銷清算組備案。撤銷清算組備案的企業需通過公示系統公示撤銷清算組備案、終止清算活動的承諾聲明(參考模板見附件1),同時上傳有關終止清算注銷、恢復經營活動的股東會決議等材料(操作說明見附件2)。線下現場辦理撤銷清算組備案的,登記機關須留存《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權力機構終止清算的決議等材料。
對于依法無需辦理清算組備案的個人獨資企業和非公司企業法人,如已通過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可通過公示系統公示有關撤銷債權人公告的承諾聲明(參考模板見附件3)。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企業方式辦理撤銷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
辦理撤銷清算組備案后,企業即可辦理登記注冊相關業務。撤銷清算組備案后企業再次申請注銷的,應重新依法辦理清算組備案和發布債權人公告。重新辦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無時間間隔和次數限制。對因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企業及人民法院強制解散的企業,不適用本通知關于撤銷清算組備案的措施。
三、完善公示系統相關功能,進一步方便企業在線辦事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總局統一技術規范要求(見附件4至附件6),重點做好以下對公示系統的升級改造。
在公示系統中增加清算組備案信息自主修改功能。企業通過公示系統辦理完清算組備案后,若清算組信息發生變更或者當事人因疏忽信息填報錯誤的,企業可登錄公示系統自行修改“清算組辦公地址”、“清算組聯系電話”、“清算組成員”等相關信息。
在公示系統中增加企業自行撤銷清算組備案的功能。撤銷清算組備案的企業,其在公示系統的信息展示頁面將標注“該企業已撤銷清算組備案(債權人公告)”,相關提示信息保留45天,45天后自動取消。企業撤銷備案和公告后,原有的清算組備案信息、債權人公告信息以及撤銷備案和公告信息將做留痕處理,并作為企業歷史公示信息、長期保存并向社會公示。
對于通過公示系統同時辦理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的企業,在通過公示系統撤銷清算組備案后,債權人公告同步撤銷;對于通過公示系統辦理清算組備案,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的企業,企業需自行通過報紙發布有關撤銷債權人公告的聲明,無法通過公示系統撤銷債權人公告。
四、做好保障工作,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省(區、市)公示系統頁面升級改造,支撐企業在線辦理相關業務。要做好公示系統、注銷平臺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的結合,確保數據同步及時準確,并按照總局等五部門《關于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將企業開始清算或終止清算的信息共享給相關部門。企業在線辦理清算組備案的,有條件的地方可對清算組成員身份信息進行在線實名驗證。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市場監管總局。
附件:
1.撤銷清算組備案承諾聲明
2.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辦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使用說明
3.撤銷債權人公告承諾聲明
4—6.(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撤銷清算組備案承諾聲明
(企業名稱)現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承諾公告:
經本企業權力機構決議,決定終止清算活動,解散清算組,撤銷已辦理的清算組備案,并撤銷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的債權人公告(如有),恢復正常經營活動。本企業承諾企業財產尚未分配,已獲分配的股東承諾在 日內返還企業財產。本企業不屬于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人民法院強制解散的企業。
本企業對以上承諾公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果違法失信,則由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辦理清算組備案
和債權人公告使用說明
1、填寫清算組備案信息
1.1申請人進入公示系統首頁的“企業信息填報”
1.2進入“注銷公告填報”
1.3進入“普通注銷填報”
1.4通過“清算組備案填報”,錄入清算組成員信息
1.5點擊“預覽”,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保存并提交”
2.查看清算組備案信息(“清算組備案查看”和“公告查看”有何區別)
2.1進入“公告查看”頁面,在列出的清算組備案信息后點擊“查看”
2.2可查看清算組備案、債權人公告、撤銷注銷公告信息
3.撤銷清算組備案
3.1進入“公告查看”頁面,點擊要撤銷的備案記錄后的“撤銷”
3.2填寫并查看撤銷公告內容
3.3點擊“上傳”,上傳企業終止注銷的承諾書和股東會決議,點擊“撤銷預覽”
3.4確認無誤后,點擊“確認撤銷”,完成撤銷清算組備案。
4.發布債權人公告
4.1進入“債權人公告填報”頁面,如未進行清算組備案,請先進行清算組備案后再使用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
4.2錄入債權申報聯系人等相關信息,點擊“預覽”
4.3確認無誤后,點擊“確認公示”
4.4通過“公告查看”,可以看到債權人公告相關信息
4.5債權人公告撤銷
對于通過公示系統同時辦理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的企業,在通過公示系統撤銷清算組備案后,債權人公告同步撤銷;對于通過公示系統辦理清算組備案,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的企業,無法通過公示系統撤銷債權人公告,企業需自行通過報紙發布有關撤銷債權人公告的聲明;對于通過線下現場辦理了清算組備案的企業,需線下現場辦理撤銷清算組備案,登記機關須留存《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權力機構終止清算的決議等材料。
5.信息展示說明
5.1對于通過公示系統同時辦理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的企業,在公示系統的企業查詢頁面,標注“該企業正在進行債權人公告”
5.2在企業信息頁面,標注“正在進行債權人公告,公告期:XX年X 月X日- XX年X 月X日”
5.3撤銷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的,提示“該企業已撤銷清算組備案(債權人公告)。”該提示信息會保留45天,45天后自動取消。
5.4點擊“查看詳情”,可以看到關于備案和公告的相關情況
5.5在詳情頁面顯示“注銷備案/公告信息”信息
6. 辦理撤銷清算組備案后,企業即可辦理登記注冊相關業務。撤銷清算組備案后企業再次申請注銷的,應重新依法辦理清算組備案和發布債權人公告。重新辦理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無時間間隔和次數限制。
附件3
撤銷債權人公告承諾聲明
(企業名稱)現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承諾聲明:
經本企業權力機構決議,決定終止本企業清算活動,解散已成立的清算組,恢復正常經營活動。現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撤銷通過公示系統發布的債權人公告。本企業承諾企業財產尚未分配,已獲分配的股東承諾在 日內返還企業財產。
本企業對以上承諾的真實性負責,如果違法失信,則由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原文出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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