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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鯨哥
來源:北京法拍房資訊(ID:gh_790702b54b93)
01
去年8月,司法平臺上一套標的為“上海市紅松東路1099弄15號2002室”的房產被競拍者以69228921.37元(約7千萬)的價格拍下,比評估價5287萬高出了1636萬。
該套房屋的市場價在7161萬,7000萬成交的價格要比市場價低了100多萬,或許大家會覺得撿漏了。

然而,令人錯愕的事情在后頭,這套房子不僅沒辦產權證,而且來源還是繼承。
我們請專業機構的人士粗略計算了該套房源所需要繳納的稅費:

房子沒有辦理產權證,也就是說當前房子的權利人還是開發商,所以要辦理二次過戶,每過戶一次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
房子被執行拍賣前是原房主繼承得來的,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而且稅費由買家承擔。
上述的幾項稅費合計要2093萬,加上成交價7000萬,該房產的成本達到了9016萬,比市場價竟然高出2000萬元左右。
明明總價7000萬的房產,竟然還要交2000萬的稅費,實在不像話。
02
1、那么針對具體情況所需要繳納的稅費,是否需要法院公布在競買公告里呢?
大眾普遍認為,法拍房的房主自己不可能聯系到,也沒有充足的時間去跑相關部門,對于具體稅費的計算也不是很懂,如果在拍賣網站上沒有公布,法官也沒有告知這一信息,如果出了問題,責任不應該在買受人自己。
2、那么法院應不應該將具體稅費公布在司法拍賣平臺上呢?
我們也聯系到了相關負責人,他表示法院一般情況下會查詢房屋產權信息以及有無查封、抵押等情況并公布到競買公告中,但具體的稅費需要自行聯系相關部門進行咨詢,這一點也會在競買公告上說明。
對于是否將具體稅費在競買公告中標明的問題,也歡迎大家在文章下方留言討論~
同時,我們也總結了影響稅費計算的三種情況供大家參考:
1、二次過戶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二次過戶不是第二次過戶,而是需要過兩次戶。
多數表現在房屋產權人是房地產公司,實際所有人(被執行人)還沒有從地產公司過戶,需要二次過戶,房產證上的產權人才能過戶到買受人名下。
每次過戶,都需要支付相關稅費,所以一旦涉及到多次過戶,需要繳納的稅費不僅計算規則復雜,并且繳納額度也會很高,更別提還要一次一次得往交易中心跑,一旦其中任何一方經辦人不配合,就會產生麻煩。
2、產權人是公司還是個人
購買法拍房時房產歸屬個人名下還是公司名下有很大區別。根據當前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個人持有的住房無需每年繳稅,而公司名下房產每年都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購買時需要額外繳納“土地增值稅”。
拍賣的房產證上注明的權利人有些是公司,有些是個人,還有個人和公司混合的情況。產權不同,在繳稅過戶流程中,需要繳納的稅費金額差異巨大。
3、房產的來源
來源不同其過戶時承擔的稅費也不相同。繼承或贈與得來的房屋再進行過戶交易的話,繳稅方式與普通過戶不太一樣。
法拍房的權利來源是贈與、繼承等特殊情況,需要繳納的稅費會更高。
贈與、繼承所得的房產,在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繳稅時,個人所得稅依照交易價格的20%征收。
當法拍房的原房主獲得房產的方式是贈與或繼承時,且上拍公告中明確規定“由買受人承擔全部稅費”,那么在買受人辦理過戶時,稅費將高出普通法拍房交易價格20%的個人所得稅。
最后在這里提醒大家:
競買法拍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好房子屬性、產權,“二次過戶”和“第二次過戶”完全是兩碼事兒。對房屋進行詳細盡調的同時,仔細閱讀競買公告,確認稅費負擔情況。
除了要判斷房屋是否有高額稅費外,還要判斷房屋是否有占用、是否存在過戶、交房、貸款等風險和問題。只有清楚地掌握法拍房背景信息之后,才能確保法拍房交易不會出現重大問題。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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