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慧吖
來源:新流財經(ID:xinliucaijing)
《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網絡小貸新規》)下發一個月后,信貸從業機構普遍受到影響,比如以網絡小貸牌照開展助貸業務的平臺,在和銀行機構合作時屢屢碰壁,部分銀行,尤其是城商行目前對助貸業務持觀望態度。
不可否認,這紙《網絡小貸新規》將對整個信貸行業影響至深。
今天要談的影響,主要在導流環節。多方趨勢來看,小貸公司將面臨愈發高昂的獲客成本,甚至面臨獲客渠道減少的困境。
流量成本上漲40%-60%
日前,有小貸公司商務告訴新流財經,近一個月,在多種渠道導流,都“遭到”極嚴格的限制,整體導流成本相較于之前上漲40%-60%。
“雖然只是征求意見稿,但有些平臺已經開始卡小貸公司的合作了。”一位小貸公司商務坦言。
一位頭部互聯網平臺廣告代理商應證了上述信息,“貸款平臺投放廣告前需要先開戶,開戶需要提供一系列資質,金融類平臺開戶需要金融許可證、 ICP電信增值許可證等,有些平臺已經不認可小貸牌照。”
此外,一些信息流平臺對小貸廣告提出了更細致的合作要求,部分“引導性”、“夸張性”的廣告詞被拒絕,此外,“費率準確性”也成了個別平臺拒絕和小貸公司合作的理由。
或許這并不是單一的《網絡小貸新規》下發對市場參與主體帶來的影響。2020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提到銀行、支付機構在進行營銷宣傳活動時,不得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以及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隱瞞限制條件等,對過往業績或者產品收益進行夸大表述等。
盡管針對的是銀行、支付機構,但分析人士認為其他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在各渠道投放廣告時,也理應遵守上述需求,甚至應該面臨更嚴格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初的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提到——“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通過各類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類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過度消費。”
前幾日銀保監官網發布的《關于警惕網絡平臺誘導過度借貸的風險提示》中又強調一些網絡平臺為獲取海量客戶,通過各類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類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過度消費,比如披露不當、過度包裝營銷等。
多份文件,監管層的多次發聲,無不在告訴互聯網平臺或者消費場景,在接入金融產品時,應該謹慎、克制。
毫無疑問,各項監管文件來看,小貸公司正在經歷“史上最黑暗時刻”,流量價格上漲以及導流合作的限制,促使小貸公司生存愈發艱難。
掌握監管風向,甚至成了信貸平臺招聘“信息流優化崗位”的必備要求。
多數貸超消失,小貸導流渠道減少
2017年-2019年,現金貸的黃金時代,無數沒有深入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平臺通過為現金貸產品導流獲得不少收入,它們有的以信息流的形式呈現,有的在個人主頁獨立“錢包”功能,上架貸款超市更直接的為現金貸產品導流。
比如脈脈、趣頭條、獵聘網、OFO小黃車、2345、YY等企業,均曾上線貸款超市,彼時,甚至有分析認為OFO小黃車會依靠貸款超市“絕地求生”。
如今,不過時隔兩三年時間,新流財經發現,這些平臺的貸款超市都已經“消失”,當然,也不排除部分機構只是暫時對該業務做出調整。
不可否認,也有一些互聯網平臺,在兩三年的時間內,已經在金融領域開啟了更深入的布局,比如今日頭條、愛奇藝等平臺,從簡單的導流到助貸業務,今日頭條最近甚至已經布局自營信貸產品,其“備用金”已經顯示由今日頭條旗下網絡小貸公司“深圳市中融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機構提供產品服務。
但更多的互聯網平臺,已經放棄了對消費金融的“幻想”。
事實上,本身除了互聯網平臺看清“現實”,放棄敏感業務,下架貸款超市,還有一些垂直的貸款超市,或許因為不合規,或許因為資質不全無法上架APP,又或許因為自身導流成本過高難以覆蓋運營成本選擇離場。
比如當年知名的秒白條、去哪借、信用管家借錢、小黑魚等貸款超市,在2019年年初,在流量市場還曾是話語權更強的一方,小貸公司想與這些平臺合作還需要排隊,它們以CPA 十幾元起,或者UV二十幾元左右的價格賺得盆滿缽滿。
兩年不到的時間,這些貸款超市同樣已經消失在消費金融的歷史舞臺,有的甚至整個公司都“不復存在”。
從另一個層面來看,這些流量玩家的離場,也減少了市場上其他信貸產品的獲客渠道。
雖然,自“714貸款產品”從繁榮到被打擊后,貸款超市的客戶質量受到嚴重影響,大多數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從2019年開始已經不在貸款超市導流,但很多小貸公司,依舊需要貸款超市的流量。
眼下,頭部互聯網平臺的流量,多數輸入到自身生態系統的信貸產品,或者只為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等合規且優質機構的產品導流。
可以預見的是,小貸平臺在未來可以選擇合作的導流渠道會越來越少。
這些年,不少企業借用一張小貸牌照做出百億、千億規模的借貸業務,實際上在經營過程中缺乏規范性,甚至潛藏很多風險。
一些為小貸公司導流的互聯網平臺,或許因為合作平臺的利率不合規、向學生發放貸款、暴力催收等因素,自身也陷入輿情漩渦。嚴重的,甚至影響到主業的發展。
因為對于小白用戶而言,可能并不清楚提供貸款的機構具體是哪家,他們只看從哪個渠道貸款,就會默認該貸款由哪個平臺發放。
《網絡小貸新規》下發,是消費金融行業的“深水炸彈”,也是“指明燈”,它讓曾經激進的小貸行業玩家們走向冷靜,思考未來業務方向。
那些曾經為小貸公司提供流量服務,或者資金、催收,甚至技術服務的公司,也應該看到這個行業的監管趨勢。從合規成本、可持續發展性等層面思考和小貸公司合作的取舍。
我們并不是不看好為小貸公司提供服務,而是站在思考未來的角度對行業各方玩家做出建議。
更深入來看,這紙新規是有助于規范小貸行業的運作,防范于未然,避免更大的風險爆發,并促進網絡小貸業務健康發展。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本文由“新流財經”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