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干貨,請關注資產界研究中心
作者:為睿房地產金融部
來源:為睿資產(ID:VeryAsset)
曾經,我們耳邊聽到,眼前見到的處處都是互聯網+, 然而,時下大家好像已經不怎么再談互聯網,轉而開始討論人工智能、Fintech、區塊鏈了。不是因為互聯網已經過時了,被遺忘了,相反是大家已經開始普遍接受和認同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的事實,并深度關注互聯網內容了。事實上,無論是IT還是DT,歸根結底都只是一種生產力,改變不了人的內在需求以及人們基于這種內在需求而在物質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相互關系。當傳統產業落后產能過剩的矛盾突出時,會倒閉我們對現有生產力因素進行反思,于是 IT、DT便應運而生。
有人會問,傳統4+1的模式處置不良資產不是已經很好嗎?這么有前(錢)途,為什么還需要+互聯網?互聯網究竟為不良資產處置帶來了什么?個人認為,打破專業、信息不對稱,規范資產定價體系,整合全國性處置資源,提升處置效率就是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的核心價值所在。在我看來,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是法律金融的一個經典應用場景。
法律金融是什么?國內外并沒有一個確切的概念。國外有訴訟融資公司或者基金,專門為打不起官司的當事人墊付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并用勝訴后的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筆者沒有確切考證過,但這個應該是法律金融的最早原型。我所理解的法律金融并不是法律與金融概念的簡單組合,它至少包括2個方面的內涵:
1.法律金融屬于司法供應鏈金融
法律金融是在用司法方式救濟當事人的財產性權利的過程中,鑒于未來可期待的因司法救濟的財產性權利所產生的穩定現金流(收益),讓更多的主體參與到司法救濟中來,出力的出力,出錢的出錢,大家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法律金融自帶風險對沖屬性
法律天生自帶謙抑、謹慎和風控屬性,而金融天生自帶冒險、投機和風險屬性,法律金融就是要用法律的自帶風控屬性對沖金融自帶的風險屬性,用法律為金融的發展保駕護航。
在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的應用場景下,法律金融致力于用標準化的金融產品思維來解決不良資產處置重運營非標準化這一瓶頸性難題。具有以下4個鮮明的特點:
1.基于特定的群體與屬性
以不良資產處置為例,無論是在傳統處置模式下,還是在新興處置模式下,一般而言,在不良資產處置的生態鏈上至少有三個參與主體:資產持有方(資產端),如銀行、保險公司、融資租賃公司、金融類資產管理公司、企業、個人;資金所有方(資金方),如以特殊資產為投向的私募基金、專項基金、金融類資產管理公司、個人等;處置服務方(處置端),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券商、民營資管、律師、會計師以及以各類形式存在的催收公司。這些特定的主體因掘金不良資產而聚集,因處置屬性而彼此產生鏈接,而法律金融正是立足處置端優勢,通過發揮法律人的專業服務能力、組織各方參與項目的能力,通過發揮金融人的非標資產產品設計能力、風險定價能力、處置費用融資能力,真正鏈接不良資產處置鏈條上資產端和資金端的需求。
2.基于特定的場景與應用
2015年法院工作報告中,周強院長透露了一組數據,截止2015年底,全國法院的結案標的金額為4萬億,而這一年的GDP總值為60余萬億,如果加上事實上已經處于不良狀態但并未進入司法程序的不良資產,換算下來,差不多十分之一的GDP份額處于事實上的不良狀態中,不要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你看到的數據是事實!按照案件細分,知識產權維權、不良資產處置、建筑工程款糾紛、保險糾紛等許多案件中,當事人或者律師基于有效推進司法訴訟進程,對融資的需求是巨大的。如果不考慮法律和監管方面的原因,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案件等在內的侵權及財產類糾紛,基于司法救濟產生的融資需求的應用場景可能更多。
3.基于特定的內容和服務
截至2015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法人機構4262家,資產總額199.3萬億元,同比增長15.7%;負債總額184.1萬億元,同比增長15.1%;不良貸款余額1.96萬億元,不良貸款率1.94%。一句話,傳統實體企業落后產能過剩,實體經濟持續下行,經濟結構進入深度調整期,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金融類不良資產已經,并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呈現出井噴之勢。另一方面,隨著市場利率下行伴生的資產荒,資產配置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如果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不能結合金融產品思維和法律的專業服務能力對不良資產處置從內容到服務做一些創新,經濟持續下行的趨勢決定了這一輪不良資產處置的難度將會是空前的。
4.基于特定的鏈接與控制
傳統o2o模式下的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模式,雖然一直在探索,但迄今為止仍然找不到有效的方法和路徑來很好地解決緊密鏈接資產、資金與處置三端,防止人為跳單的道德風險,提供持續的價值輸出,確保企業即便在未完成處置回收周期的情況下仍有穩定現金流來支撐運營的這些難題,未能很好地解決資產、資金、處置三端的痛點。法律金融,綜合利用法律的風控思維和金融的結構化工具屬性,結合傳統處置模式中的逆周期收購,順周期處置手段。一方面,真正將資產端、資金端和處置端三端的利益進行鏈接和捆綁,確保協同推進,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另一方面,能夠有效預防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潛在的法律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以及道德風險,確保重規則、輕模式、強把控。
大家今天都在討論的供給側改革,是社會在遭遇發展的瓶頸性問題后的深刻自省。供給側改革要改變的不是客體而是主體自身,他要求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必須真正圍繞用戶的內在需求,想方設法改進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效率,這也許才是互聯網+的真義所在。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本文由“為睿資產”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