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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安駿
來源:匯執(ID:zhixinglawyer666)
如何通過“曝光”對付老賴?
老賴這樣一種群體,就是很怕曝光的。現代社會已經沒有墨刑這一法律懲罰手段了,所以老賴出門走動、辦事消費都會無關痛癢,因為你又不知道他是老賴。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進一步完善,對誠信社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態度和意志也越加堅定,現在大多法院在門口都設有大屏幕來曝光老賴,接下來筆者將通過問答的方式給大家講講曝光老賴的相關法律問題及如何運用。
問:
“街頭曝光老賴”是否侵犯被執行人的隱私權或名譽權?
看曝光的內容,曝光的僅能是其未履行法律文書義務的相關內容,而不能曝光其他無關的隱私內容或偽造的其他無關內容。
問:
曝光老賴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執行法院可以依職權或者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公布。媒體公布的有關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媒體公布的,應當墊付有關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修正)】第七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依照上述法律法規,人民法院可以可以依職權或者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對外公布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義務的信息。但大多時候,因為法院精力和物力有限,只能在執行信息公開網或法院周邊進行對外公布,所以如果可以,申請人要多嘗試向法院申請。
問:
如何向法院申請曝光老賴?
遞交對外公布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義務的申請書。申請書要明確被申請人(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申請事項(在哪個平臺公布),事由(因為被執行人在執行階段仍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遞交申請后,因公布信息可能會產生相關費用,法院會要求申請人先行墊付,申請人也要做好準備。
問:
可以在哪些平臺曝光老賴?
怎樣的曝光方式會使得老賴積極主動履行?
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都可以是我們公布的平臺和對象。
可以根據被執行人的經常居住地、社交圈、經營活動范圍、職業及相關信息來確定使用哪種平臺。據了解,現在部分報刊雜志是可以接受公布被執行人的公告的;廣播、電視等節目也是可以投放公布被執行人信息的公告的;互聯網媒體更是公布被執行人信息的最佳利器,各大新聞平臺(騰訊新聞、今日頭條、新浪新聞等)、社交領域(微博、貼吧、論壇)、短視頻領域(抖音、快手等)都是可以公布被執行人信息的公告的,而且成本較低。
綜上,希望各位用好曝光老賴這一強有力的武器,使得老賴更加寸步難行,早日收回我們的合法債權。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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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如何通過“曝光”對付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