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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良掘金蛙
來源:不良掘金蛙(ID:buliangjuejinwa002)
06 參與競價
經過投前的準備,制定出最低價格-最高價格區間。不同的競價方式也有不同的策略。一定要把握住,不能超過制定的最高價格。我曾經參加過在“天金所”的競價,經過幾輪的競價,對方以比我們高2萬元的價格中標,那個包的金額比較小,收購價格在580萬左右吧(涉及商業信息就不說這么細了)。這其實也對前面說的制定方案的有效執行。
07 確認成交及合同簽署
其實本來不想把這一個環節單獨列出來,后來想想還是簡單說一下。成交確認比較簡單,無非就是確認受讓人的主體資格,一般按程序走就好了。合同簽署一定要看好,有的合同會有延續性的服務,比如之前某筆債權是某位代理人代理的,合同中會約定繼續履行代理。個人建議是“去舊還新”,把整個資產包初始化。特別提醒吧,最好是增加一條原來出包方應配合受讓方在取證、司法程序上提交相應材料和幫助的義務(具體條款找法務改成法言法語,咱們自己就當聊天說,好懂)。僅就實踐中舉個例子(合不合規咱就別計較了),比如在受讓之后,針對已經終結本次執行的案件,我們去變更申請人主體,有的法院不審查債轉協議。會要求原申請人(出包方)先申請恢復執行后,再下裁定變更主體,之后就是走執行異議程序,債務人不提出或者無異議,裁定生效。利用這樣的一個司法閉環來操作。但實際原申請人(出包方)已經債轉了,很可能你再去找他,流程就很麻煩了,他們要走申請走流程,折騰一圈。至少會增加咱們的處置周期吧,而且前面也說了不良資產的價值是有時效的,過了臨界點就虧了。
08 卷宗交割
顧名思義,就是針對每一戶債權當時貸款紙質文檔的接收。建議先列清單,一般我個人喜歡分成6-8類。再分出來重要和非重要的。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對方找到,非重要的能找到最好,如果實在是對方已經很為難了。那咱也沒必要非強勢的要求。老話講的買賣不成仁義在嘛。誰都有求別人的時候。我會一點點的把自己這些年的實踐經驗和材料都分享給大家,也算給自己一個記錄吧。后面我會就清單內容和作用單獨寫出來。
09 公告和郵寄催收函
郵政!郵政!郵政。今年“十二條”廢止之后,郵寄就更加重要的了。個人建議公告照發,郵寄“轉讓暨聯合催收函”也發(什么?差錢?幾千萬你都花了你差這百了八十的?還真有差的。)。公告要求省級以上有影響力報紙,郵寄記得寫明郵寄的文件名稱,保存好條形碼。
10 重新閱卷和記錄時效
重新閱卷的目的是因為有了新材料的加入,要重新準確的了解每一戶債權,特別是方案中的支撐債權和重點債權,因為那是你回現的基礎保障。有一個出現問題,很可能整個包就歇菜了。要非常非常細致,每張紙都看看是啥,寫了啥。這個時候你和出包方還“熱乎”。有什么問題能及時回復你,再過一段時間他們開始忙別的了,你再去問,至少回復的肯定是沒那么及時了。看的過程一定要記錄時效,個人喜歡利用EXCELL表格做好公式,區分不同顏色來記錄。同樣分成兩類時效,一類是訴訟時效和申請時效,一般不會出問題。畢竟之前發不過去公告和郵件了。退一萬步真出問題了,當庭告訴他轉讓了,你現在還給我錢(什么?他不出庭?那他怎么提異議啊,不提異議怎么出問題)。另一類就是查封時效,為什么注意這個?因為首封真的很香,當你需要協調商請處置權的時候你就知道了。別和我說60天的事兒。法律是個實踐的過程,信我真的。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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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不良資產的收購及處置流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