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波、羅彬
一、最嚴監管下的P2P平臺生存現狀
在2018年6月1日至7月13日的42天里,全國共有108家P2P平臺出現提現困難,日均2.6家。更有甚者,僅6月26日一天,全國就有19家平臺同時出現問題,堪稱一場行業地震。近期,行業問題短時間內的集中式呈現已經引發市場的廣泛關注。
2018年7月13日,深圳互金協會要求擬清盤網貸平臺不得失聯、不得關閉網站。7月1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京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介紹了協會落實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安排的思路和舉措。同日,廣州互金協會發文《關于進一步做好網貸機構風險防范及穩妥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P2P平臺穩妥退出,不得跑路、失聯。同日,上海互金協會組織部分平臺召開座談會,同樣要求擬退出機構不跑路、不失聯。
P2P平臺短時間內問題頻發,帶來了一系列不良的社會影響:
(1)投資者損失嚴重。近期出問題的平臺普遍有著龐大的投資用戶規模,這意味著成百上千萬的投資人或將難逃血本無歸的厄運。
(2)借款人或惡意逃廢債務或還款路徑不清晰,影響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平臺出問題后,很可能出現借款人聯系不到平臺的情況,比如官網打不開,客服聯系不上,找不到對接人。但作為網貸平臺借款人,不管是惡意逃廢債務,還是被動逾期,都有可能導致個人信用出現不良記錄,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3)多數P2P平臺進退兩難。平臺想要退出行業,需要獲得相關審批機關的許可,而且在退出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逾期借款能夠摧收回多少?押品是否能夠順利變現?資產拍賣是否足額?股東能夠給予多少支持?一切都是未知數。而如果平臺想繼續生存,除了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做好合規建設,還得按照監管要求積極進行備案整改驗收,合規備案成本對多數平臺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4)辦案機關耗時耗力。P2P平臺涉眾型案件,相較于單純的單位或者個人經濟犯罪而言,往往屬于民刑交叉案件,具有涉及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人數眾多,犯罪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力和危害性大等特點。因此,該類案件辦案周期較長,司法資源配置要求非常高。
二、P2P平臺出問題的三種常見原因
1.因兌付危機而出問題
隨著近年來國家宏觀經濟的下滑,互聯網金融政策的收緊及備案延期,行業大規模負面爆發等問題,已對互聯網行業造成了結構性的危機。一方面,近期多家平臺相繼出現了逾期和兌付困難,投資者恐慌情緒蔓延;另一方面,平臺提現問題愈演愈烈的同時,也促使一部分借款人產生了僥幸心理,以P2P理財平臺不合規為由在網絡散布惡意不正當信息,導致借款人還款意愿逐步下降,這也加劇了很多投資人的緊張情緒。而隨著這種恐慌和緊張情緒的傳導和延續,很可能對健康運營平臺有流動性造成擠兌風險,成為壓死大多數出問題平臺的最后一根稻草。
2.因自身合規性經不住檢查而出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說,P2P的發展歷史雖始于創新,卻終于犯罪。由于缺少監管和準入門檻,沒有進行牌照管理,被納入傳統金融的監管體系,P2P平臺短時間內野蠻生長,同時伴隨著監管套利、劣幣逐良幣等行業亂象,這使得本應奉行資金托媒和普惠金融理念的P2P逐漸異化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溫床。除了多數因擠兌而出現問題的平臺外,也有部分平臺因自身法律合規性風險太大而引起監管層注意,被司法機關的重點布控而出問題。
3.因清退不當而出問題
在整個P2P行業為備案登記抓緊時間做沖刺并等待監管機構公布結果之時,也有些自覺備案無望的平臺正在選擇用各自的方式退出這個行業。有選擇一跑了之,攜款潛逃的;也有選擇毫無預警地發布清盤、退出公告,打投資者一個措手不及的;還有一些平臺在沒有做任何準備和沒有任何依據的前提下,自說自話地發布清盤兌付公告,決定兌付期限,準備退出或轉型。當投資者看到此類公告,很容易產生質疑,傳導緊張、恐慌情緒,進行群體性聚集維權,進而引發兌付危機。
從以上分析不難發現,P2P平臺出問題的很大原因在于缺乏準備,沒有制定平穩有序的良性退出方案。
三、P2P平臺有序退出方案的實務要點歸納
1.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協助
政府鼓勵平臺良性有序退出,但由于缺乏監管指導,P2P的行業退出并不通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許多障礙,都需要專業機構、專業人士的輔導。平臺如果能夠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協助和監督平臺有序退出,可以有效避免發生擠兌或維權沖突等負面事件,同時最大程度追討出問題平臺的待還余額,使投資者和平臺雙方安心,對行業發展也起到良性循環的作用。
2.盤點核查債權、盤點平臺資產并做資產審計
公開、公正、透明原則是P2P平臺有序退出的生命線。財務數據不透明的現狀一直以來是P2P行業平臺的弊病。壞賬率有多少?逾期率多少?借款方的融資成本多少?很多網貸平臺都諱莫如深。通過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尤指會計事務所,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對網貸平臺的資金流動、資產狀況以及經營活動進行真實、全面、有效、客觀的審查監督,使平臺運營更加透明化。
3.做好監管溝通、媒體公關應對與投資人安撫
在風險相對集中爆發時刻,當有應急處理之舉。第三方專業機構可以協助制定危機干預與應急處理方案;協助并指導平臺應對媒體、投資人與平臺借款人的問詢等;協助并指導平臺進行媒體和政府關系處理;處理投資人糾紛;協助并指導平臺配合監管部門、公安偵查部門核查、檢查等;指導平臺有序按步驟有序進行退出工作;退出過程中,制定退出方案并協助與監管部門、公安偵查部門溝通。
4.做好平臺投資人債權資產處置清收工作
資產處置是指催收、重組、債權轉讓、委托處置、資產證券化、債轉股以及其它處置方式等。平臺可以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幫助平臺設計資產處置變現方案,設計交易結構,對接資金方,收購平臺及其實際控制人、股東方持有的資產,協助進行資產變現,并協助擬定交易過程中所需的各項交易法律文本。
5.做好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以及高管的刑事法律風險防控
在平臺及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律所和律師作為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可以協助其防范相關刑事法律風險。一方面,可以為平臺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面對偵查機關問詢,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另一方面,一旦平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被拘留或逮捕,可以為平臺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提供刑事法律服務。
作為P2P平臺債權處置清收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P2P平臺不良債權追討有三種方法:(1)電話催收;(2)上門催收;(3)法律催收。P2P平臺暴雷后,絕大多數借款人第一時間都知道平臺暴雷停運和平臺負責人被抓,除了已經逾期未還的借款人不想還錢之外,就連正常還款的借款人也有不想還款的念頭。此時,電話催收基本無效,而上門催收成本極大。而法律催收是合法催收,不會帶來次生災害,且催收效果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是最好的。
圖為某公司電話催收收到的借款人反饋信息
法律催收的具體方案如下:
法律催收方案示意圖
說明:
(1)針對平臺涉案時,正常還款的借款人,由第三方法律服務商向這類借款人發送律師函,督導告知加快還款,或者按照借款協議繼續還款。這類借款人繼續還款概率超過90%。
(2)針對平臺涉案時,可聯系的逾期借款人,由第三方法律服務商指派就近律師向這類借款人陳述法律事實,調解途徑督導繼續還款。這類借款人繼續還款概率超過80%。
(3)針對平臺涉案時,不可聯系的逾期借款人,由第三方法律服務商指派就近律師在當地法院啟動訴訟催收,迫使繼續還款。這類借款人繼續還款概率超過50%。
還款模式:
1.模式1:借款人直接還到專案組指定還款賬號。
2.模式2:借款人還到第三方法律服務商,再由法律服務商歸還到專案組指定賬號。
本文,是筆者在解讀監管政策、行業現狀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操經驗而提出的可能性解決方案,不代表任何官方發布。一家之言,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歡迎指正。
劉波: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某直轄市區法院原法官)、為安控股創始合伙人、為睿資產創始人、上海金融信息行業協會不良資產信息應用專委會發起人、秘書長。
羅彬:成都律軍風險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成都債行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大數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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