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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韜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故國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自然人股東轉讓自己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需要履行國資監管的要求的評估和進場交易。但基金業協會對變更控股股東要求提交法律意見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充分說明變更事項緣由及合理性;基金業協會對民營和國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監管政策一致,沒有區別。
但法律法規禁止特定自然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包括黨政機關人員、領導干部家屬、教師等成為公司股東的規定。
1、公務員
《公務員法》第53條第14款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因此,國家公務員是不可以投資公司成為股東的。雖然公務員不能因個人營利目的擔任企業董事、監事、經理,但是可以根據上級的決定,到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包括擔任董事、監事、經理職務)。如百潤股份公務員持股轉給其老公,科士達轉讓給實際控制人弟弟等案例。
2、國企領導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行為的發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 (二)將國有資產委托、租賃、承包給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營; (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四)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與本企業或者有出資關系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六)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而沒有回避; (七)離職或者退休后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行為。
3、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
根據中央紀委《關于“不準在領導干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的解釋》(中紀發[2000]4號)、《關于省、地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執行)》(中紀發[2001]2號)和各地市紀委《關于區、縣黨政機關局級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領導干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投資興辦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企業。
4、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退(離)休干部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退(離)休干部經商辦企業問題的若干規定》明確禁止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退的(離)休干部,不得興辦商業性企業。因此,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的退(離)休干部是不可以投資公司成為股東的。
5、黨政機關的干部和職工
根據《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以及《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國家機關法人的干部和職工,除中央書記處、國務院特殊批準的以外,一律不準經商、辦企業。因此,國家機關法人的干部和職工不得投資公司成為股東?!吨袊伯a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二條規定,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6、現役軍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127條規定,軍人不得經商,不得從事本職以外的其他職業和傳銷、有償中介活動,不得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文藝演出、商業廣告、企業形象代言和教學活動,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和辦公設備從事證券交易、購買彩票,不得擅自提供軍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吨袊嗣窠夥跑娂o律條令》第3章第3節27條:參與經商或者偷稅漏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7、銀行工作人員
目前沒有統一的明文規定禁止銀行工作人員投資其他企業,但各商業銀行對其員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規定。目前銀監會正在征求意見制定相關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指引(征求意見稿)》第十條,堅持以客戶和所在銀行(公司)利益為重。當發生利益沖突時,應申請回避,或向管理層、利益相關人充分披露利益沖突信息,以保障業務處理的公平合理。從業人員如果與客戶有親屬關系,批準貸款時應回避;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本行或本公司委派的除外)或從事第二職業;不得在工作時間炒股票;不得在所在銀行(公司)外參與經營性或營利性活動。
8、在職教師
《教師法》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沒有規定教師不可以做股東。教師也不是公務員,他們只是有些待遇按照公務員或者不低于公務員對待。所以,他們可以投資做股東。但是,不可以做公司的職員,也不可以利用教師的權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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