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睿資產
編者按
2018年8月8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互金整治辦)發布《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嚴厲打擊借款人的惡意逃廢債行為。
《通知》指出,為嚴厲打擊借款人的惡意逃廢債行為,要求各地根據前期掌握的信息,上報借本次風險事件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名單。下一步,全國整治辦將協調征信管理部門將上述逃廢債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此次針對的對象除了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以外,還包括出險平臺中失聯跑路的高管。
各地積極回應,目前上百萬條涉嫌惡意逃廢債的信息已經上報,有關部門正在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所謂惡意逃廢債,是一種民事違約行為,不是所有的欠債不還都是逃廢債,它強調債務人的主觀故意,即有還款能力,但不履行還款的責任。
近期P2P風險爆發,部分借款人就借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等待P2P平臺資金鏈斷裂倒閉,從而逃脫還款義務。此外,由于之前P2P借款人未納入國家征信系統,加上惡意催收被嚴厲打擊,“老賴”與平臺之間地位不平等。平臺的正常催收工作不好做,甚至出現“平臺電催只要打電話,借款人就報案舉報”、“投資合同沒到期,債轉不出去,投資人就報警平臺非法集資”等情況。很多平臺借款被惡意拖欠,加劇了P2P平臺的風險暴露。
惡意逃廢債一旦形成風氣,平臺借款收不回,投資者信心受打擊,就會導致網貸平臺資金危機,危及到正規平臺的生存和發展,影響到整個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此前,互金整治辦對穩步推進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了九項明確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嚴厲打擊借款人惡意逃廢債行為。
《通知》里所指的征信系統有兩種:其一是政府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其二是擁有個人征信牌照的市場化個人征信機構,即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稱“百行征信”)。
《通知》的主要目的并非為了懲戒而懲戒,而為了督促借款人履行欠債還錢的義務,保護投資人的合法利益,構建良好的行業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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